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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追回21辆被盗或损坏的公共自行车

来源:潇湘晨报 2011-11-15 07:30:00

  本报记者刘祥 通讯员刘薇薇 柏永智 株洲报道

  株洲市民骑上公共自行车,迎着微风,享受着阳光,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但其背后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有人盗窃或损坏公共自行车。

  株洲市自今年5月份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以来,公安机关共追回21辆被盗或损坏的公共自行车。11月14日,株洲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呼吁广大市民享受自行车的便捷、乐趣时,应该更加爱惜、保护自行车和租赁系统。

  第一个涉嫌盗窃男子被刑拘

  2011年7月下旬,株洲县南洲乡村民看见一位男村民骑着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后载着一辆公共自行车。好奇的村民追着男村民喊,“你怎么带着公共自行车下乡了?”

  男村民见状谎称车子是捡的,就丢下公共自行车,跨上摩托车跑了。村民起疑心,拨打110报警。株洲县警方立即开展侦查,从自行车租赁系统和摩托车车牌入手,将摩托车主胡某抓获,并将公共自行车还回给株洲健宁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宁公司”)。

  据胡某交代,自行车是他在天元区一绿化带中发现的,他守了半个小时无人认领,便产生了占为己有的想法。

  后来,胡某以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关押在株洲县渌口看守所。

  “这是株洲市第一起公共自行车盗窃案。”株洲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支队长肖冬生说,公安机关主要维护公共自行车的治安秩序、防范自行车被盗及设施被盗窃和损坏。目前,公安机关追回21辆被盗或损坏的公共自行车。

  市民领取自行车后要及时归还

  “8月25日以后,自行车的安全和防范被纳入了公安机关的巡防体系。”肖冬生说,现在株洲城区有500多个租赁点、1.3万个锁柱和470多个监控摄像头,对租赁系统进行监控。租赁系统的探头受损、自行车胎爆胎、车胎被放气等现象时有发生。

  肖冬生建议市民,在享受自行车便捷的同时,要爱惜租赁系统和自行车。盗窃、损坏租赁系统和自行车的市民将被警方追责。另外,办理了公共租赁业务的家长不要轻易把卡借给未成年人使用,未成年人独自一人骑车不安全。未成年人损坏自行车,家长要承担监护责任。

  市民领取自行车后要及时归还,超过24小时没有归还自行车,健宁公司客服人员将发短信提醒市民及时归还;超过三天没有归还自行车,健宁公司将会自动锁卡,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进行调查。

  市民发现有人涉嫌盗窃自行车,可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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