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收到线索:有人偷了1350元钱藏在鞋底,还仰着脖子跟失主求报警还自己清白,连失主都担心是冤枉了他。结果一到警局,警察便从此人身上搜出赃款来。
[核实]
2013年10月,长沙县刘敏发现自己放在衣柜里的1000多元钱不见了,家里只有3名装修工人,但他们纷纷否认拿了钱。工人罗强把自己的外套、背包、工具箱都丢到刘敏面前说:“你搜啊,我浑身上下都没这么多钱!”
刘敏看真没钱,打算回家再找找。可罗强却不答应:“丢了钱你报警啊,得还我清白!”无奈,刘敏和3名工人来到派出所。罗强主动要求民警搜身,还他“清白”。
谁知民警竟从他皮鞋的鞋垫底下摸出了1160元现金。罗强交待,另外的190元已花掉。本来以为自己是“影帝”瞒过业主还能骗过警察,没想到生生把一出“瞒天过海”演成了“自投罗网”。最终,长沙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强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3000元。(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记者 张明阳 潘显璇
通讯员 刘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