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8日讯 夫妻吵架,丈夫带着两个孩子驾车离家,临走时扬言要把孩子丢弃在高速公路上。2月27日晚,衡阳境内的多条高速上,民警苦苦找寻两个孩子的下落。
今天凌晨1点,孩子被找到后,2岁半的弟弟带着泪痕沉沉睡去,而11岁的姐姐仍哭着说“害怕”。
夫妻吵架,丈夫带娃离家
27日晚7点左右,周雄火急火燎走进省高支队衡枣大队蒸湘中队的食堂,拉着正在吃饭的民警汪汀说:“下午5点多,我弟弟和弟媳妇扯皮,弟弟开车带着两个孩子离家出走了,临走还说要把孩子丢到高速上,请你们帮我找找吧。他们的女儿11岁,儿子才2岁半呢。”
周雄说,弟弟周礼在离家后电话也不接,完全不知道他将车开到了哪个位置。唯一能提供的线索只有:“女孩穿红色棉袄,男孩穿黑灰色羽绒服。”
汪汀和同事立即将两个孩子的照片打印出来,带着周雄就上路了。衡阳地区高速公路路网密集,通过该地区的高速公路有京港澳高速、泉南高速、岳临高速、衡邵高速、南岳高速等。
由于不能确定孩子被丢弃的具体位置,省高支队派出了与衡阳挨边的衡枣、衡炎、衡邵、潭衡西、潭耒5个大队中10个中队的二十余警力上路找寻。
衡枣大队蒸湘中队的4位民警分成两组,一组去各个收费站、服务区调取监控,另一组则驾车上路巡逻寻找。一两个小时下来,一点音信都没有。
女儿来电:被爸爸丢在高速
民警联系上两个孩子的母亲张晴,张晴急得语无伦次,她告诉民警,11岁的女儿曾哭着打了两个电话回来,“第一次说她和弟弟被爸爸丢在高速上了,第二次说已经看不见爸爸的车了。”
张晴试图与女儿联系,可按照女儿打来的电话回拨过去时,电话已经不通了。
此时,湖南高速警察官方微博转发了一条寻找孩子的微博,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响应。此条微博短时间内被转发1500余次,网友在谴责父亲不负责任的同时,也展开了一场网络互动的爱心接力。
晚上10点多,汪汀接到同事反馈,通过监控发现,晚上7点02分,周礼驾车从京港澳高速大浦收费站下到了国道,可能是驶入了衡阳市区。
汪汀和同事立即赶往衡阳市区继续找寻。今天凌晨零点左右,另一路寻找的民警接到周雄的电话,“周礼的朋友看到你们发的微博,他在衡阳临湖汽车站找到了两个孩子,现在马上把孩子送回家去。”
而临湖汽车站距离孩子位于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的家,一共8.3公里。
儿女找回,父亲仍无悔意
28日凌晨1点左右,汪汀和同事们赶到两口子家时,周礼也已经回家,“孩子是周礼的好友送回来的,他同时也打电话把周礼劝回了家。”
让汪汀和同事揪心的是,周礼2岁半的儿子已带着泪痕睡着,11岁的女儿仍在哭,“女孩很害怕,她担心父母吵架,更担心再次被丢弃。”
汪汀也是一名父亲,他看着哭泣的女娃,很是心寒:“夫妻吵架却拿孩子撒气,我们反复询问他丢弃孩子的过程和心情,他除了‘嗯’、‘呃’,什么都不说,也没有悔意。”
临走时,孩子的伯伯周雄表态:“让民警们找了6个小时,劳烦大家了,我保证,只要有我在,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文中除民警外,其余人物均为化名)
专家点评
手段十分恶劣者可构成遗弃罪
“虽然周礼在丢弃孩子后,可能一直在不远处看着孩子,但孩子并不知道内情,他们会当真,会有被遗弃感。”长沙秋实教育咨询中心主任丹妮说,父母给予孩子的安全感是他们幸福的基石,这一出闹剧,必然给孩子的心理造成极大的阴影,他们从此谨小慎微,从此不再自信。
本报金牌律师团律师杨双说,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父母丢弃子女的行为都是监护责任的缺失。虽然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对此类行为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以批评教育为主,但若因丢弃子女造成了恶劣的后果,如:由于遗弃而致孩子重伤、死亡的;孩子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孩子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父母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孩子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则构成遗弃罪。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汪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