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陕西省略阳县委宣传部1日凌晨证实,略阳县3名村镇干部轮奸12岁幼女案件中,1名涉嫌介绍卖淫者和6名涉嫌嫖宿者已被提请批捕,3名镇干部因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介绍,10月14日,略阳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有违法犯罪分子引诱、介绍1名幼女卖淫。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查处。经公安机关查明,9月18日至10月12日期间,经程某(男,20岁,系城关镇农民)、高某(女,14岁)、汪某(女,15岁)介绍,犯罪嫌疑人魏某(系郭镇西沟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某(系郭镇干部)、蒋某(系郭镇干部)、孙某(系城关镇农民)、林某(系十天高速某施工队负责人)、赵某(系城关镇农民)在县城4处宾馆、酒店,先后对一名12岁幼女进行嫖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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