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今日正式实施,昨日,长沙市工商局局长陈跃文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条例》取消了原先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等限制,放宽了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也就是说无论注册资金是100万还是1元钱,都能申请做老板。
据陈跃文介绍,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285887户,从业人员618596人,资金总额110.76亿元,户均资金3.87万元。新《条例》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限制,且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也就是说无论注册资金是100万还是1元钱,都能申请做老板。”陈跃文解释说。
新《条例》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接受有偿服务。
新版营业执照也取消了营业执照有效期,也就是在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直至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登记前,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长期有效。
《条例》今日起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也将于今日起启用。据介绍,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采取集中换照方式,对 2011年10月3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意愿,结合年度验照、变更登记等逐步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对旧版营业执照有效期未满的不得强行换发。记者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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