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土地财政作保障/
尽管张力沛一再强调,当地政府并不会为衡阳弘湘发行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债券提供担保,但该债券本质上是一种政府借贷行为,考虑到返本付息,这批资金主要安排区域综合治理、河道整治、企业搬迁退出、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土壤修复等项目,腾出或升值后的土地出让金作为返本付息的主要来源。
“重金属污染治理都是政府必须要做的项目,运用国资旗下的企业平台,进行市场化运作,成为各地政府融资治污的一个重要手段。”财富证券上述分析师认为,这些债券的成功发行,投资者看中的还是项目的政府背景。
据了解,衡阳弘湘这16亿元债券,将全部用于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重金属治理等11个项目建设,占总投资30.6亿元的52.31%。据张力沛介绍,这些募资去年底才到位,目前有4个项目已在扫尾阶段,4个正在启动,还有3个停滞。
张力沛说,尽管是国资旗下的子公司,但作为一个企业,必须保证16亿元债券的安全和收益,“我们做的每一个项目,都和政府签订了回购协议,政府必须要保证我们20%以上的收益。”
根据回购协议,衡阳市约定对衡阳弘湘本期债券募投项目进行回购,形成未来的回购款项为38.44亿元,分10年回购。
衡阳市政府要回购动辄上亿的工程项目,似乎也只有用土地作为筹码。张力沛就表示,今年至少需向市政府要600亩土地,争取900亩。
湖南另外三只重金属污染治理债券与之并无本质差别,大多是在政府主导下,走企业化运作之路。以郴州高科为例,发行了18亿债券,全部用于郴州市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及配套项目,共计13个。郴州市政府承诺将上述13个项目土地整理后形成约3000亩商住用地以及约6000亩工业用地,预计2015~2021年可形成51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逐年返还发行人。
政府的土地财政成了治污债券的保障,但保障是否可靠,这受国家宏观政策及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王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债券发行人与地方政府签订了回购协议,约定由地方政府分期进行回购,属于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至于未签订回购的项目,王立认为,这些项目竣工之后,可释放出一部分土地,地方政府承诺将释放出的土地净收益,返还给债券发行人,作为债券还款保证。“如果未来土地市场发生波动,相关土地不能按照计划出让,可能对债券偿付产生一定影响,不过,债券发行人通常还设置了其他的偿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