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实习生 欧元 通讯员 邹嗣娟)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8人,涉嫌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87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有效地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更加有效地推进执法办案工作,更加有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有效地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发展。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174人、不批准逮捕2548人;提起公诉9908人、不起诉791人。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27件160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件126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4人。查办的典型案件包括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李晓希受贿案,湖南华菱置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方平受贿、挪用公款案,长沙县建设测绘规划设计院原院长刘汉明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等。
同时,在有关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依法立案查办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33人;深入开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10件13人;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依法将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