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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A-A+2014年2月13日09:57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九、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41)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创新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厘清和规范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全省网络信息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整合新闻媒体资源,加强内宣外宣网宣的统筹协调,改进和壮大主流媒体。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湖南日报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先行推进。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探索新闻记者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实现对新闻工作者管理全覆盖。

  (42)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组建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湖南动漫产业集团。加快以非时政类报刊为重点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培育更多适应市场的文化企业。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实行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实施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吸引中央文化企业和各省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投资湖南文化产业。

  (43)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2014年,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启动湖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改进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探索建设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启动湖南图书馆组建理事会试点工作。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以项目外包和设施委托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积极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44)扩大文化对外开放。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力度,增强湖南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加强文化开放平台建设,在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湖南文化周等活动。探索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运作方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对外文化贸易平台。加强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和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

  十、促进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45)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艺术课、体育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014年起,每年在各市州选择若干中小学试点,建立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度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落实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要求,破解择校难题。改进完善学校、教师的考核评价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构建与湖南产业特色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探索九年一贯制的学区管理新模式。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大力推进管办评分离,鼓励探索学校去行政化改革。2014年起,下放高校用人自主权、职称评审权,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总量平衡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实行督学责任区制度。落实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46)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贯彻中央的改革举措,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合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探索试点第三方失业调查统计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探索在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完善实名登记制度和跟踪服务制度,整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研究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扶持办法,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和返乡创业。建立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统筹机制。

  (47)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加快启动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完善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制度,稳步提高统筹层次,2014年全面实现市级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健全社会保险依法扩面征缴工作机制,2014年启动养老、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试点。适度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平台向乡(镇)村、街道、社区一级延伸。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保障性住房合理布局、公平分配、规范退出等机制,探索规范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机制。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服务产业发展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48)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定期发布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属地政府托底保障制度,2014年在全省范围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首先在县级及以下机关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探索建立向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捐助行为。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卡支付清算制度。

  (49)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2014年起,逐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村镇、社区医生和辖区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加强远程医疗运行机制建设。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合理降低药品费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落实鼓励社会办医及社会资金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研究制定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办法。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2014年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50)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现代化。研究制定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出台深化平安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试点推进基层治理模式改革,探索建立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专家和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法制建设,推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做法,强化首问首办责任制。全面推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处理和终结制度。

  (51)激发社会组织活力。2014年制定出台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机构、职能、经费、人员等方面分开,制定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办法。研究制定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的具体办法。健全支持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组织机制。创新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社会组织登记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湘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依法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52)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强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强化救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减灾防灾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化运行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信息网络管理体系。落实国家安全战略。2014年,完善省、市、县三级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完善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十一、深化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53)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2014年启动对自然生态空间和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水资源保护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

  (54)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划定耕地、森林、湿地、水体等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对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环境污染事故追究制,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刑事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差异化的扶持政策,逐步建立按照生态价值标准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转移支付机制。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完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

  (55)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2014年全面推行阶梯式水、电、气价制度。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建立健全森林、湿地、林木、水资源生态效益评估机制,实行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设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建立地区间横向补偿制度。推行差别化生态补偿,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境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绿色消费政策,推行政府两型采购制度,完善清洁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机制,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设和完善对湘资沅澧等重点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56)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生态保护监管体制、环境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构建政府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公众监督参与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环境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健全大气、水体、土壤和生物资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保护环境责任清单,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和保护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和责任追溯。探索建立环境监测、污染控制、行政处罚一体的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十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57)加强党委对改革的组织领导。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改革任务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真抓实干,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要分年度确定改革事项,建立领导牵头负责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健全工作责任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协调联动、问责追责机制。要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能力。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58)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快构建公平合理、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唯GDP取人、年龄层层递减等现象。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用好各年龄段优秀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在基层艰苦岗位培养锻炼制度,全面提高干部队伍引领发展、推动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健全干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与任期制相结合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健全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围绕提升竞争优势建立健全聚集各类人才的体制机制。

  (59)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注重改革的系统协同,使改革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加大对借改革之名违纪违法案件查防力度,保障改革健康顺利进行,保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

  (60)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人民群众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保护和激发干部群众锐意改革的积极性,宽容改革失误、鼓励创新突破。加强党委政府决策咨询网络建设,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建立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有序建言献策的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积聚改革共识与合力。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勇于革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成全面小康,谱写好中国梦的湖南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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