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国际经验
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根据预先订立的合同(协议)或赋予的特许权,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并由政府向服务供应者购买其提供(生产)的商品、服务或公共设施,以满足使用者服务需求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实施机制。
在国际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普遍方式。
英国率先将政府与民间组织的伙伴关系构建作为国家政策提出
英国政府在运作和监管公共资金时,由相关部委自己负责,但同时设立向议会负责的独立公共体,如审计局、监督慈善组织和民间专门评估机构等。
在英国,民间组织能够作为一个“部门”而存在,甚至将某些特殊的公共服务(如税收、计算机服务以及保险)也私有化或合同承包给半自治非政府组织、私人组织或非营利性公共组织。
美国推动“第三方治理”
政府购买服务在美国有个专用名词叫做“第三方治理”。大量公共服务项目――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尤其是老人、儿童、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都是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既包括非营利组织,还包括营利组织。该项举措是1980年代里根政府时期开始兴起,这对非营利组织是个很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