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8月6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陆义)湘乡一男子在KTV唱歌时,遭到昔日服刑的狱友上门“讨要说法”,冲动之下将狱友打成轻伤。8月5日,湘乡市人民法院宣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男子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刘某今年28岁,湘乡市人,小学文化,农民。2013年3月,刘某就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湘乡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法院查明: 2015年12月6日晚10时许,被害人陈某在湘乡市某歌厅消费时,偶遇刘某在该歌厅8810包厢消费。陈某以其2013年在湘乡市看守所服刑时曾遭到同监关押的刘某殴打为由,到8810包厢内找刘某讨要说法,双方随后发生口角和打斗。

  期间,刘某用啤酒瓶殴打陈某,致陈某头部、额头和脸部受伤。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2016年3月17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归案。在案子审理过程中,刘某的家属赔偿了陈某经济损失20000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