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赵婵娟)在长益高速各收费站取卡后,丁强(文中均为化名)和同伴再将卡倒卖给长途货车司机,每次能赚取500元。近日,宁乡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高速通行卡倒卡诈骗案,丁强等3人获刑。

  2015年8月至9月,长益高速有限公司稽查部工作人员在高速巡查中发现不少长途货车存在倒卡现象,便立即向宁乡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民警通过侦查发现是3名男子所为。他们先驾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处,在离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触发显示后,又倒车改走自动发卡通道。随后,便拿上通行卡上高速,再将卡贩卖给长途货车司机。

  因为在高速入口触发过ETC,他们不用担心下高速的问题。这些涉案的司机一般存在超载、通行路途较远等导致高速公路通行费较高的现象。

  经过侦查,警方很快将倒卡的丁强、李贵和吴祥控制。三人交代,他们接到湘西等来长沙的司机需求电话后,便开车前去取卡,再以500元的价格卖给司机,司机出收费站时就用这张卡。宁乡县检察院指控,共有58名驾驶员涉案,全案涉案金额高达69万。此外,犯罪嫌疑人丁强等3人自去年1月开始倒卡诈骗以来,涉案金额高达39万余元,导致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收取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损失达36万余元。

  近日,宁乡县法院对这起高速通行卡倒卡诈骗案进行了宣判。丁强、李贵和吴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相应罚金;58名货车司机分别获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