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6日讯(记者 蒙志军 张斌 通讯员 邹太平)在过去的半个月时间里,一场“高位介入、高位推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在湖南各地迅速展开。“考官”是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率领的检查考核组,“考生”则是14个市州和42个省直单位的112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 委书记(纪检组长)。今年以来,我省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小落细落实,做到把“两个责任”真正放在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取得良好成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初,根据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湖南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责任追究办法,在为落实“两个责任”明晰“责任清单”的同时,分别列举了需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 责任的9个方面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式、程序和实施主体,确定了追责轻重程度的各类情节。全省上下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 建设是渎职”的意识,紧紧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明规挺纪不放松,明确责任敢担当,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充分履职的强大合力。

  今年10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后,省委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进行学习,并以省委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全 省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学习贯彻,引导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省委以上率下,各级紧跟步伐。在长沙,主体责任被作为政治责任、直接责任和全面责任来履行,突出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所在”; 株洲细化明晰责任边界,促使责任上肩、任务到人;常德完善权力监督制度,编辑出版《政策清单》,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永州将“两个责 任”列入县区和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和干部执行力考核评价体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为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地有声,全省各级对 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不力的问题,掀起追责问责风暴,以严厉 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入开展。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全省共有86家单位、694名党政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责 任追究,其中县处级16人、县处级以下6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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