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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6名省管干部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2018年09月18日 15:57 三湘风纪 

重拳出击,让“围猎者”付出惨痛代价

湖南26名省管干部案件均受贿行贿一起查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批“受贿行贿一起查”典型案例,6名商人行贿“围猎”干部,大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被依法严厉查处。

从金钱开路到情感“陷阱”

  今年以来,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多起“受贿行贿一起查”典型案例。通报的案例中,不少行贿者如宁乡市工程老板钟谷良、陈科一样,为了谋取利益,长期“围猎”党员干部。2006年至2018年,宁乡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平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先后帮助钟谷良、陈科在宁乡市承接多个工程项目,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作为“回报”,钟谷良、陈科以赠送烟酒、红包礼金,代为支付车辆购置税、旅游、租房等费用,以及赠送汽车等方式,向刘平及其妻子李颖行贿。在钟谷良、陈科二人10余年鞍前马后的“服务”下,刘平彻底沦为“猎物”。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注重进行情感投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介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蒋益民刚开始跟他的司机张林走得比较远,但后来蒋益民的父亲生病住院长达一两年,张林长期在病床边悉心照顾。张林的举动慢慢感化蒋益民,让蒋益民觉得自己对父亲的亏欠是由张林在弥补,便对张林更加关心、关注。后来张林辞职经商。6月27日,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蒋益民利用职务之便,为张林等在审批项目环评、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办理公司资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2036万余元。

斩断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

  “受贿与行贿是长在同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互为滋长,只有让行贿受贿双方都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形成震慑,从而真正遏制此类腐败问题的发生。”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介绍,查办案件上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受贿而轻行贿”倾向,对行贿者查处过宽、处罚过轻,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一些领导干部因为受贿身陷囹圄,而相关的行贿者却能轻松“转身”又去“围猎”其他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围猎者”的气焰。

  “教训不能白受,代价不能白付!”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严惩受贿的同时,让行贿者付出沉重代价,就是要打消“围猎者”“受贿者锒铛入狱,行贿者逍遥法外”的侥幸心理。湖南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立案审查调查的26名省管干部均坚持了受贿行贿一起查。

  据介绍,湖南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积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漏洞,努力铲除受贿行贿“毒瓜”的滋生土壤。在今年查处的省管领导干部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过程中,加大了对行贿人员的查处力度,做到同步发力、共同打击,在案件查实后,同步移送给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建立完善行贿黑名单制度,让行贿者无处遁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行贿者通过行贿获取非法利益的追缴力度,让行贿者无利可图。加大实名通报曝光力度,将行贿者的行贿行为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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