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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招考5561名公务员 报考人员需基层工作经历

来源:潇湘晨报 2012-03-12 08:27:14

    本报记者李柯夫 长沙报道

    自主创业经历可算基层工作经历

    省直单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昨天,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我省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经发布,今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单位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5561名(招考职位表详见红网http://news.rednet.cn/c/2012/03/11/2544933.htm)。

    省直机关、省垂直管理单位招考人数为900多人;14市州(含其所辖县市、乡镇机关)招考人数为4500多人。招考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政策业务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报名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2217753、84688383。

    公告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在湘服务期满(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岗的四项目服务人员。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农村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省直单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省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9:00至3月25日12: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9:00至3月2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t.gov.cn)。

    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市州报名时间与省直单位同步,统一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5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阅: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nrst.gov.cn);湖南省公务员局网(www.hnsgwyj.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以及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录用时有服务年限规定而未满期限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省公务员局提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无关。请报考人员切勿上当。

    [相关链接]  成绩合成的计算方式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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