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在凌晨花150元带走一名发廊妹后,“80后”的“阿文”两次对她实施了强奸,不仅如此,“阿文”还先后5次伙同他人共盗得汽车5辆。记者 27日获悉,“阿文”已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另外两名同案人也被判处8年至1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阿文”真名胡启文,1988年生于湖南省邵东县,小学文化程度。2009年12月4日凌晨2时许,“阿文”伙同同案人李新星(已判刑)、“阿 飞”(另案处理),由李新星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上南黄埔44号的湖北理发店内,出资人民币150元将店内的发廊妹陈小静(化名)带上车,预备去宾 馆开房“松骨”。
当李新星驾车来到107国道旁接上“阿文”及“阿飞”后,车上的胡启文表示要与陈小静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阿文”与“阿飞”开始殴打陈小 静,在强行脱去她的衣服后,“阿文”在车辆后排座强行与陈小静发生了性关系。之后,3人驾车将陈小静带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的浪琴湾酒店。李新星冒 用他人身份到酒店开了房后,“阿文”和“阿飞”用房内的沙发及柜子将房门堵住,“阿文”又一次强行与陈小静发生了性关系。其间,李新星还在一旁观看,并用 手机拍摄。直到当天14时许,陈小静才伺机报警。
另外,法院还查明,2011年2月13日至5月6日,“阿文”先后伙同他人共5次在夜晚或凌晨,共盗得4辆五菱小型汽车及一辆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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