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

醴陵市国土局:将通告要村民自行退出非法采金

来源:株洲晚报 2012-02-29 09:49:44

  ■部门监管

  南桥镇政府:打击行动搞了20次以上

  村民:损毁的农田至今没能恢复原状

  24日上午11时30分钟,记者来到南桥镇政府了解清水村村民在农田挖金一事。该镇党政办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政府去年就接到清水村村民投诉, 之后到现场执法二十多次,“去年10月份,我们还联合了国土、公安部门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打击行动,当时没收了两台挖机,遣散了非法采金的人员。春节放 假后,村民又开始进行非法采金,但我们一直都在阻止。”

  而村民张林说,政府部门确实到现场执法很多次,但执法效果不是很明显,损毁的农田既没有恢复原状,甚至农田里还摆放着挖机和砂金过滤钢网,“政 府每次搞行动之前一两天,挖金的村民好像接到消息一样,在检查之前就撤回了挖金设备。我总感觉怪怪的,上十台挖机作业,怎么一个联合执法行动,就抓了两台 挖机就放手了?”

  醴陵市国土局:将通告要村民自行退出非法采金

  参与去年10月份执法活动的醴陵市国土局透露,由于牵涉面较广,违法人员的情况相对复杂,国土局无法对众多违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只能通过政府组织的统一行动对非法采金行为进行突击整治,以达到“杀一儆百”的警示效果。

  昨日下午2时30分左右,醴陵市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彭恬称,对于清水村境内非法采金一事,他们将在本周联合当地政府向村民发通告,责 令村民立即自行退出非法采金,并将损毁的农田恢复原状。若村民不自行将损毁的农田恢复原状,他们将申报市政府,再组织联合执法行动进行整治。

  ■法律责任

  村民或已触犯刑律

  醴陵市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宋健美称,国家基本农田是决不允许任何人破坏的,农田所有人也只能利用农田种植植被,对农田地表下的任何资源都没有 所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地表下的任何资源都属于国家,任何人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无权开采。对破坏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非法采矿金额达到5万元以 上的,可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分享到:

相关报道

新闻排行榜

  1. 1管理处回应:岳麓山暂不强制禁骑
  2. 2湖南今年选拔500名选调生
  3. 3湖南省5家医院院长被卫生厅督办谈话
  4. 4国家防总派人查看益阳“天坑”灾情
  5. 5湘大治学新规定:挂一科罚跑五千米
  6. 6无名粉店被曝用煮粉锅洗拖把
  7. 7长沙88岁老太摸黑走下28楼
  8. 8新婚业主因“电磁辐射”状告环保厅
  9. 9湖南株洲村民农田疯狂淘金
  10. 1024岁女孩因没工作没恋爱上高楼想自杀

专题-访谈更多>>

一帮一整体援建通道受灾家庭

2月13日15时许,怀化通道独坡乡新丰村、骆团村发生严重火灾,500余人受灾[详情]

热点视频更多>>

新闻图说

时尚美图

饕餮美图

娱乐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