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月1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赵紫剑)只需“嫁”过去几天,就可以挣一万多元,真有这种好事?1月12日上午,24岁的贵州籍女子宋艳(化名)因涉嫌诈骗罪,站到了湘潭县法院的法庭 上。宋艳伙同他人从贵州来到我市从事假结婚骗钱的勾当,谁料作茧自缚——几名同伴拿到钱后就舍她而去。
男子文某是株洲县王十万乡人,由于身处偏远农村,一直未婚。家人很是着急,便到处托人说媒。2011年8月下旬的一天,文某从湘潭县中路铺村民李某处得知,李某的贵州老乡托人给他介绍了两个贵州姑娘,让文某来他家看看。
初次见面,王某及家人一眼相中了年轻漂亮的宋艳。几天后,宋艳来到文某家,文某家人按照先前约定,将四万元聘礼交到女方手中。然而没过几天,宋艳在一个晚上趁“老公”熟睡之机偷偷跑出,准备到汽车站搭车回贵州,被闻讯赶来的文某家人抓获。
在派出所,宋艳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原来,宋艳在贵州一直没找到工作,2011年8月的一天,宋艳碰到老乡孙某、陈某等人。孙某等人告诉她,可以利用“放飞鸽”的方法来挣钱,即带她们去外地,假装和别人结婚,孙某等人冒充她的亲友,来骗取对方的钱财。
“当时他们许诺,要我在这边住一阵,拿到钱后就会接我回贵州,还会分给我钱。”法庭上,宋艳很后悔。事后,宋艳分得聘礼1.2万元,其余由陈某等人瓜 分。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宋艳予以承认,但她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被人利用,希望法庭从轻发落,并将其另外三名同伙抓捕定罪。当天,法庭未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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