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对报失身份证进行网络备注
为了查实文先生的身份证是不是被魏建明犯罪团伙利用了,在这起全国最大的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开庭后,中山警方试图从中寻找线索,可由于衡阳信用卡案涉及到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数量巨大,案情复杂,短时间内警方还无法查明。这时,因为担心仅剩的149748元被犯罪分子取走,受害人赵文钟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文先生告上了法庭。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婧提醒:不慎丢失身份证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同时及时登报公告,以规避自己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或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当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在明显位置注明“此身份证仅限于办理某某事务,一次有效”等字样,以防止他人盗用、恶用。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表示,上述案件中,文先生虽说缺了登报这个环节,但是他该做的都做了,却要无端坐到被告席上。其实,现在《身份证管理法》当中有些制度设计上,还有一点欠完善的地方,建议公安机关对于这种报失的身份证信息,能在网络上有备注,以后谁再用这些东西的时候,能够联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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