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湖南湘乡市女子刘红雨、李敏丽(均为化名)通过QQ群与男性网友取得联系,约其见面后使用“迷魂 水”将对方迷晕。经鉴定,被抢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390元。两人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和五年三个月,各处罚金两万元。
QQ交友群成了她们寻找猎物的地方
刘红雨今年22岁,是湖南省湘乡市人,她喜欢上网。今年7月15日,刘红雨在网上以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瓶“迷魂水”。李敏丽是刘红雨在网上 认识的朋友,也是湘乡人,两人年龄相近。刘红雨购买“迷魂水”之后和李敏丽初步协商决定在网络上寻找30~40岁的男性网友,朝他们下手。
7月19日,刘红雨与李敏丽带着买来的两瓶“迷魂水”来到株洲市。她们来到一网吧,上网时加入了一个株洲的QQ交友群。
经鉴定,被抢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390元
不一会就有一个网名为“独行侠”的猎物出现。随后她们相约见面。见面后三人打的来到贺家土的一家夜宵店,点了几个菜,并要了三瓶啤酒。过了一 会,李敏丽提出想吃烧烤,要“独行侠”陪同一起去买。两人出门后,刘红雨从包里拿出一瓶“迷魂水”,全部倒进“独行侠”的酒杯里。回来喝过啤酒的“独行 侠”称头有点晕,于是两人扶他去“独行侠”所住的酒店。到达酒店房间后,刘、李两人拿走“独行侠”放在房内的诺基亚E71手机一台、卡西欧数码相机一部、 华硕笔记本电脑一台及现金100余元。经鉴定,被抢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390元。
她们在长沙南站被抓
8月初,刘红雨再次在“常信网络商城”购买了7瓶“迷魂水”。8月4日晚上10点左右,两人相约在长沙南站见面,准备再次作案,被株洲警方抓 获。在公安机关,两人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红雨、李敏丽相互勾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用迷药迷晕被害人使其无法 反抗的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刘红雨和李敏丽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和五年三个月,各处罚金二万元。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 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据株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教导员张友利介绍,类似的案件在株洲市并不多见,但市民也应警惕。他提醒市民,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香烟等,一旦被迷,应找机会寻求救助,并第一时间报警。事后,被迷者最好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延伸阅读
“迷魂水”的种类很多
网络上类似于“迷魂水”的药品种类很多:有使人迷幻,胡乱出牌的赌博迷幻药;也有使用后令人麻醉、失去抵抗力及短暂失忆,任人使唤的迷情粉;还有让人产生性兴奋的“听话水”。有喷雾型、药丸型和药水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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