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长沙将在全市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这意味着,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城镇非从业群体门诊就医可报销,一般诊疗费用均纳入医保。12月23日,长沙市人社局下发了《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
打针、看牙都可报销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长沙市所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将实行按人头付费,按比例单次支付、年度封顶。
“ 普通的门诊诊查费、静脉注射费、皮下输液费,甚至是口腔的一般治疗比如简单充填术、根管预备等一般的治疗服务、化验检查都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表示。
根据规定,参加长沙市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因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急)诊就医和意外伤害门诊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实行零差价的基本药物费用、诊疗费、处置费、常规检查费都可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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