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王为薇)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并举!为规范我省公证服务收费秩序,促进我省公证事业发展,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对现行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 的收费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数十项公证事项和事务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此外的公证事项和事务则按照市场调节价,由当事人与公证机构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和 计费方式。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则可享受公证服务费用的减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有关规定,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对现行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收费原则是: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和协商收费方式。

  以下公证事项和事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详见文末表格)——

  (一)合同、继承、受赠、遗赠、财产分割、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委托、声明、单方赠与、遗嘱、保证、订立公司章程、认领亲子、招标投标、拍卖、开奖、公司会议、抽签等公证事项。

  (二)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户籍注销、国籍、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抚养事实、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选票、指纹、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保全证据。

  (三)执照、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四)提存、登记。

  (五)出具查询函、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副本费、上门核实和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若需要公证机构依法提供以上公证事项和事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则需要依照市场调节价缴费。缴纳的费用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而当事人委托鉴定、检验检测、评估、公证书邮寄、翻译等费用,以及公证机构到公证执业区域外核实相关事项所需的差旅费,当事人要按照实际发生额向公证机构另行支付。

  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免公证服务费用。

  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