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6月24日讯(分站记者 肖叶)据湘潭市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湘潭廉政网”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规定,按照湘潭市作风办的部署,2014年5月31 日至6月2日端午节期间,湘乡市纪委(监察局)、湘乡市委办、湘乡市政府办、湘乡市交警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一般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 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4起公车私用问题予以通报:
1.5月31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监审股干部潘湘灿(兼职司机)驾驶牌号为湘C7P667的公车接送妻子回山枣镇老家。
2.5月31日,园林管理处司机戴超驾驶牌号为湘C81758的公车回市区父母家。
3.5月31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司机黄询淼驾驶牌号为湘CS8695的公车到故里居酒店接姐姐回家。
4.6月2日,法制办司机万星光驾驶牌号为湘C80062的公车到育塅乡接送儿子。
经研究,决定对上述4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卫生局、住建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办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分别对潘湘灿、戴超、黄询淼、万星光等4人进行政纪立案,并追缴公车私用的相关费用;
2.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园林管理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制办的办公室主任熊烨、胡红春、李志光、彭超及分管领导文明清、文岱锋、王瑜才、杨卫国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唐湘玲、园林管理处主任胡国要、法制办主任易建平进行诫勉谈话;
4.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予以扣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园林管理处、法制办的主管单位卫生局、住建局、政府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予以扣分。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省、市的公车管理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甚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暴露出一些单位对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抓而不紧、管而不严,没能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公车私用问题。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 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正风肃纪、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自觉改进作风,严格遵规守纪;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 受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