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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籍“虫草大盗”专偷温州高档货 一审获无期

A-A+2014年3月18日22:14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温州3月17日电 (记者 张茵 通讯员 厉超)入店盗窃作案10多起,总涉案价值达160多万元,专偷虫草、电脑、烟酒等高档货,让无数商家为之恐慌的的盗窃团伙终究逃离不了法律的制裁。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团伙的系列盗窃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主犯覃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2月5日,温州市区松柏路的延生堂药店600多克、价值4万多元的虫草遭窃。

  同年4月24日,温州市区人民路叶同仁药城内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被盗的虫草高达2200多克,价值60多万元,震惊一时。警方经深入侦查锁定并抓获了以湖南籍男子谭某为首的三人盗窃团伙。

  覃某,1982年出生,湖南靖州人,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刑,他称,以前都是单独作案,2013年农历正月在老家碰上了好友吴某,二人便“一拍即合”,到温州作案。之后吴某又找来了贵州男子石某一起参与。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间,被告人谭某等3人多次于凌晨在市区多个繁华地段,盗窃药店、手机店、烟酒行、婚纱店等店铺10多起,盗窃虫草、海参、电脑、手机、烟酒等高档商品,总涉案价值达160多万元。

  盗窃后由覃某负责找专门的人进行销赃,偷得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低价销赃给湖北人李某,烟草和虫草等物品则通过温州市区一家礼品回收店进行销赃。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曾数次犯盗窃罪被判处过刑罚,又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且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最大,遂作上述判决。团伙成员吴某和石某分别因盗窃罪获刑十三年和八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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