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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普通食品企业生产儿童鱼肝油一律关停

A-A+2014年3月18日08:11三湘都市报评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3月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打击使用普通食品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刻意欺诈消费者、谋取不法利益、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生产经营。 

  颜江瑛说,儿童鱼肝油是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取得相关资质。个别企业没有获得保健食品许可,使用普通食品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并抓住家长关心儿童生长发育的心理,在产品标识标签上进行误导,以混淆家长视听,达到违规宣传的目的,获得高价销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要求,对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许可生产品种范围以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公开召回产品,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将加强对食品企业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对普通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一律立即责令停产停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于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号的儿童鱼肝油类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登记造册,查清问题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并进行依法处置。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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