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邱钊)因手头拮据,34岁的新邵人段绍祥心生邪念,潜伏在长沙某小区楼栋顶层伺机对“有钱人”抢劫作案。在持刀抢劫中,他残忍地将受害人杀害,抢走了1400多元。昨日上午,长沙中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段绍祥因经济拮据,遂预谋抢劫。2012年11月底的一天,段绍祥来到长沙某小区,发现该小区被害人刘女士穿着较好,便选定为作案目标。2012年12月6日晚8时许,段绍祥携带匕首、头套等作案工具来到该小区11栋楼顶等候,伺机作案。晚上10时30分,刘女士回家准备开门时,段绍祥带着头套,从刘女士身后用左手捂住刘的嘴巴,右手持刀,威胁她把钱交出来。刘大声呼救,段持刀朝着刘脖子刺了一刀。刘继续呼救并用手抢刀,段又朝她的脖子刺了一刀。搏斗中,刘女士将段的头套扯下,段又朝其面部、颈部连刺两刀。见刘女士没有动弹后,段将她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带走。包内装有现金1400多元和公交IC卡等物品。之后,段绍祥逃回老家邵阳市新邵县。
2012年12月19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父母家中将段绍祥抓获。归案后,段绍祥还交代,在2012年11月底,他在同一个小区,用绳子固定在楼顶的铁管子上,顺着绳子入室盗窃,盗走某住户笔记本电脑一台和一本驾驶证。
“我之所以杀她(受害者),一是为了抢钱,二是我恨女人。”昨日上午,长沙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席上,段绍祥对自己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记者了解到,今年34岁的段绍祥之前一直在长沙打工。由于挣钱不多,他与妻子一直闹矛盾,甚至怀疑妻子与别人有染。这也让他产生了“恨女人”的想法。
抢劫杀人之后,躲在老家期间,段绍祥天天陪着父母,并给父母做饭。“知道自己日子不多了,所以抓紧时间陪陪父母。”讲到这里,旁听席上段绍祥的父亲忍不住号啕大哭,一度哭倒在地。段绍祥也不停地抽泣。法庭上,受害人一方提出了5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诉求,段家表示尽一切努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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