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南2月29日电(通讯员 王毅)日前,由湖南省宁远县检察院查办的文武冲村主任赵万清,因犯挪用资金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赵万清,男,1964年8月出生,宁远县九嶷山瑶族乡人,案发前系九嶷山瑶族乡文武冲村主任。
据查,2008年底,赵万清与该村村支书盘某、会计盘某某商定,由赵万清负责管理该村公益林补偿金等有关公益林方面的事情,并用赵万清的身份证 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补偿金账户。2009年2月至2011年2月,县财政局分四次将该村的公益林补偿金共计355941.6元拨付到赵万清所开的邮政储 蓄银行账户上。在此期间,赵万清私自从该账户中分13次共取出补偿金35.5万元,用于自己办养牛场、养猪场等营利活动,后来因经营不善大亏本。除去赵万 清为本村垫付的开支45400元,赵万清实际挪用公用资金30.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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