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麻将馆半月“抽水”过万获刑

  提醒:非法获利5000元以上属赌博罪

  本报6月7日讯 男子在小区里开麻将馆,通过抽取提成的方式赚钱,短短半月就获利1万余元。今天,记者从邵东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男子最终因赌博罪获刑。

  小区里开麻将馆 半个月获利一万二

  刘某的麻将馆开在邵阳某小区一楼,里面有四个麻将桌。

  去年九月中旬开始,刘某在麻将馆里给赌博人员提供晚餐等生活场所、麻将和扑克牌赌博工具,每天分下午场和夜晚场,每人每场抽取50元“水子钱”直到当月底被公安机关查获,共非法获利12000余元。

  检察机关承办人以赌博罪对被告人刘某提起公诉,法院也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

  非法获利5000元以上属赌博罪

  公诉机关介绍,刘某开设麻将馆,抽取“水子钱”达12000余元。以什么罪名起诉,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被告人刘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纠集赌博人员在该麻将馆从事赌博活动,并为赌博人员提供晚餐等生活场所、麻将和扑克牌等赌博工具,且直至被抓获固定于该场所组织赌博活动,该案应构成开设赌场罪。公安机关也以开设赌场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另一种则认为,“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取渔利数额达5000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聚众赌博”。该案符合该司法解释,应构成赌博罪。

  具体到本案,刘某开设麻将馆设施简陋,没有专门的服务人员。规模较小,往往出现人数不够,需要被告人刘某自己凑人数。在证人证言中,赌徒均认识同桌的其他人员,参赌人员基本上为该小区固定的居民,同时该麻将馆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因此符合第二种意见。■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刘寄辉 实习生 娄娜

  律师解析

  是不是所有的麻将馆都构成犯罪

  湖南越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辉说,如果组织三人以上人员赌博,抽头渔利金额5000元以上;累计赌博金额超过五万元即使没有获利,又或者累计金额没有超过五万元,又没有获利,但参与人数超过20人,这些都构成犯罪。

  刘晓辉提醒, 业主将住宅房屋改为商业用途,如开设麻将馆、餐馆等,需经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与会成员以一定比例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