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 长沙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各车站设计用名与现拟用站名、具体站位对照如下:

● 轨道交通车站命名原则

  1、轨道交通车站站名应遵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长沙市的相关地名法律法规,含义积极、健康;

  2、轨道交通车站属于交通设施,在命名方案中应首要考虑站名的指位功能,采用与车站地缘关系紧密的点、线、面状地名命名;

  3、轨道交通车站名应当便于公众使用,符合市民的出行习惯,并应与市民日常出行的公路交通、公共交通在交通功能上体现一致性和互补性;

  4、轨道交通车站名应体现长沙历史文化内涵,符合线路沿线区域文化及站位特质,并与自然地理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

  5、轨道交通车站名应使用中文命名,简明扼要;不以人名、企业名、商业楼盘名命名,禁止使用外国地名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