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

  离婚争夺抚养权失败

  “婆家人嫌我家条件差,又嫌我个子矮,担心孩子也会像我一样长得不高,对我们母子都漠不关心。”案发后,许闽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她感觉公婆不喜欢自己的儿子,渐渐变得不愿让公公婆婆接触孩子,带儿子在娘家长住。

  在此期间,曾勇多次在电话里与其争吵。争执发展到2012年10月,曾勇甚至中断了按月打给母子二人的生活费。

  经过5年多聚少离多的相处,2015年2月9日,这桩充斥着吵闹声的婚姻终于走到尽头。许闽和曾勇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由于许闽的身体不好,经济状况也不足以抚养儿子成年,双方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

    【疯狂】

  买老鼠药毒杀3岁幼子

  将幼子的抚养权交给丈夫,许闽事后向办案检察官表示,自己内心深处并不情愿:“我独自一人将儿子拉扯大,宁愿自己不吃不喝,也从来没让儿子受一点苦。儿子将来和他们一家人生活,我怕他遭受虐待。”

  在离婚当天下午,想到三天之后前夫就要把儿子带走,她在心里作出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将儿子毒死,这样就没有任何人能将他从自己身边夺走,他也不用再忍受前夫家人的折磨。   

  2015年2月10日17时许,许闽在下班回家途中买了4包老鼠药。19时许,许闽3岁的幼子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文中男女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 龚化

  通讯员 王小芳 阳璨

    案件反思

  勿以爱之名

  行伤害之事

  一个3岁的幼儿,还没来得及好好地看看这个精彩的世界,就永远地离开了。他本该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疼爱,却成为了父母不幸婚姻的牺牲品。

  桌 上厚重的案卷,让办理本案的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心情沉重:“幸福的婚姻应该建立在夫妻双方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真实感情基础上;婚后,夫妻双方应该 相互照顾、相互包容,共同经营家庭生活。同时,子女自降生之日起,便是独立的个体,不是附属品,具备生的权利,父母有义务抚养监护。当然,婚姻自由,是每 一个公民拥有的基本权利。当爱到尽头、覆水难收之时,离婚也无可非议,但为人父母者应该爱护自己的孩子,为他们选择更有利的成长方式,切勿以爱之名行伤害 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