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7月11日讯(首席记者李卉 通讯员赵泽宇)7月9日,天元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见网友引发的盗窃案。
双方当事人分别为:男子,小良,今年30岁,本地人,在一个煤矿打工,不怎么有钱。但他跟女网友夏薇说,自己是某大型企业的高管;夏薇,结婚之后生活在我市城郊,孩子已经2岁多了。大约在今年3月,她通过QQ认识了“年轻有为”的小良。
见面发生在今年4月4日下午。小良说了,要带夏薇和孩子一起去长沙野生动物园玩耍。但问题是,小良当天身上就带着100多元钱,仅能购买一张动物园的门票。那要怎么圆谎呢?
碰面之后,他们找到芦淞区一个路边小店,花费30多元吃了一顿饭。“今天已经是下午了,要不过一晚上,明天再去长沙,玩得尽兴些。”小良跟夏薇说。结果他们来到天元区一个小招待所,房费60元,只需要交纳10元押金。小良硬着头皮付了钱,开了一间单人房,房间只有一张床。当天晚上,小良提出发生关系,夏薇说,有小孩子在,太吵了。小良也就打消了念头,让夏薇母女睡床上,自己则坐在一边玩手机,之后是趴在桌子上睡的。
小良说,4月5日清晨,他饿醒了,想出去买早饭,本想喊着夏薇一起去的,结果夏薇还未起床,迷迷糊糊说了句“帮我带一份”。
带着失落的心情,小良走出了宾馆,拿走了夏薇的包。小良出门转了会,没有买早餐,心里觉得这一趟出来真没什么意思。此外,他还欠着妹妹1000元钱。小良狠了狠心,拿走包里2000元钱后,丢掉了包和证件。
“我是因为正好缺钱,我愿意打工赚钱,把钱还给他们……”小良说,出事之后,他退还了夏薇1000元钱,另外1000元钱还给妹妹了,实在没有办法再凑出1000元钱来。后来,小良的父母出面,帮他把钱给补上了。
因为涉嫌盗窃罪,法官判处了小良拘役5个月,处罚金4000元。 (小良、夏薇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