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新邵县地税局二分局原局长孙碧红因犯重婚罪,被新邵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本报曾于2013年9月3日报道该消息。法院认为,孙碧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有配偶却长期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生有小孩,其行为构成重婚罪。判处孙碧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曾力力 李湘芬)
今日,记者从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新邵县地税局二分局原局长孙碧红因犯重婚罪,被新邵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本报曾于2013年9月3日报道该消息。法院认为,孙碧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有配偶却长期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生有小孩,其行为构成重婚罪。判处孙碧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曾力力 李湘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