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常德一员工与工厂发生劳资纠纷偷电动车泄愤

A-A+2014年3月17日21:04红网评论

  红网常德3月17日讯(通讯员 李敏)3月14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夏某盗窃案宣判,武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原来,2013年6月,被告人夏某在武陵区某食品厂上班时,因劳资关系与该厂发生纠纷,夏某由此心生不满,怀恨在心。为了泄愤,夏某决定以盗窃财物的行为进行报复。6月16日上午9时许,夏某将停在该厂宿舍区停车棚内的一辆红色电动车盗走并运至其家中存放。

  几天后,被告人夏某因害怕被追查,遂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上交所盗的电动车。之后,公安机关将追回的电动车归还给了被害人。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520元。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
var QrcodeMediaDataPV = "http://sax.sina.com.cn/click?type=nonstd&t=REowMDAwMDA3OQ%3D%3D"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