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进反腐败科学化
包昌林
腐败与我们党水火不容,坚决反对腐败、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坚强有力的表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提高反腐败科学化水平。
抓住一个根本,坚持教育在先,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将反腐败关口前移。一是强化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作为干部学习培训的第一要务,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常修为政之德;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常想立身之本;保持平常心态,常思贪欲之害;慎小慎独慎初,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勤俭节约,常念百姓之艰。二是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知纪遵纪,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切实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三是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根除吏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要精心组织、有序有力,认真解决“四风”问题,增强党的宗旨观念,培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顶层设计、彰显特色,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增强渗透力感染力。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把廉政意识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神经末梢”。
强化一个保障,坚持制度规范,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防止和减少权力行使的随意性,保证公共权力朝着正确方向运行。首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各种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把关笼子的钥匙交还给人民群众。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公共资源交易等改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漏洞。其次,深化多发领域和易发环节的制度创新。大力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权力制衡制度建设,着力完善不愿腐的自律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再次,着力抓好制度执行。积极稳妥推进“三项改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种责任”、“三个转变”。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新规的落实。
扣牢一个关键,坚持监督制约,坚持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是减少腐败几率、保护干部成长。要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报告个人事项及抽查核实相关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政府转变职能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新要求,探索巡视工作进县入乡新举措,改进和加强纪委派驻监督。要强化人大、政协监督。充实和扩大人大、政协监督的内容形式,聚集反腐败正能量,维护公共权力的公平正义。强化群众监督。要扩大群众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广视角的监督体系,高度重视网络媒体的倒逼监督,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既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授民以渔”、“壮民以胆”,又抓紧建立基层群众监督机制,使群众监督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
突出一条底线,坚持重拳治腐,对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进行惩治。一方面,严厉查处腐败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原则,既坚持深挖“老虎”,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又狠拍“苍蝇”,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另一方面,严厉查处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真正把党的纪律变成带电的高压线。
(作者系衡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