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因家人的几句责备,14岁女孩娟娟(化名)离家出走,身上没有带现金和证件。苦寻20天无果,1月26日晚,已登上回家过年列车的一家人突然收到娟娟的QQ求助信息:被控制,逃不出来。家人立即让朋友去解救。朋友赶到时,碰见正在逃跑的娟娟,娟娟最终被“解救”出来。
原来,娟娟出走后被一名中年女子带回了家,让她和其25岁的儿子阿斌(化名)住一起。娟娟告诉家人,她被“软禁”在对方家里,阿斌和其母亲还打她,而阿斌还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
目前,阿斌已被警方拘留,具体案情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女孩失踪20天
1月7日
出走
湖南人娟娟由大伯老王(化名)抚养长大。户口本显示,她已满14周岁。但老王说,娟娟在家里出生,没有出生证明,人口普查时才上的户口,实际年龄未满14周岁。
去年,在老家读完初一的娟娟来广州度暑假,之后不愿回去上学。家人只好让她留下,在家里开的快餐店帮忙。老王说,娟娟不听话时被家人说几句,就会赌气离家出走,但很快就会回家。
1月7日傍晚6时许,店里最忙的时候,不肯帮忙的娟娟被家人说了几句后,再次离家出走。
1月26日
苦寻
这次,娟娟没有回来。她没带任何证件,也没有现金,家人开始着急,并于翌日报警。几天后,娟娟突然上QQ,可不论家人怎么询问,她只回“我很好”。番禺警方表示,可能娟娟是用移动WiFi上的网,难以定位其位置。
1月26日,苦寻20日无果的一家人只好先踏上回老家过年的火车。
获救
1月26日晚,娟娟表姐突然收到娟娟的QQ求助信息,“她说她想逃出来,但有人跟着他,逃不出来。”娟娟告诉表姐自己就在家对面的罗庄村。
老王立即致电住在罗庄的朋友委托帮忙寻找。而就在娟娟发出求助信息一小时后,老王的一个朋友在罗庄村看见了娟娟,“他看见她上了一辆摩的,后面有个女人在追她。他骑车把那摩的拦下,把她带到了村里的治安队。”
当晚,警方将涉事男女带走调查。
1月27日,已回到老家的老王租车赶回广州,在派出所见到了失踪20天的侄女,“悲喜交加”。
期间发生了什么?
被陌生人领回家,“她被糟蹋了”
娟娟被找回了,老王却高兴不起来,“她被人糟蹋了。”
娟娟说,离家后,她遇见了一名四五十岁、自称湖南人的女子,把她带到了番禺罗庄村,并安排娟娟和其25岁的儿子阿斌住一起,“他们上班时就把家门锁住,不让她出去。在家里时,她用QQ每发一条信息,男的都会看着,平时没法与外界联系。”让老王一家无法接受的是,娟娟失去了“第一次”:阿斌曾和她发生性关系。“她说不是自愿的,那男的和他母亲都打过她,已在番禺公安分局验过伤。”老王认为,侄女被诱骗后遭遇了强奸。
进展
涉事男子被拘,提出赔偿2万元被拒
娟娟被发现当晚,阿斌已被警方拘留。
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娟娟已满14周岁,案件构不上强奸幼女。此外派出所民警走访了解到,二人发生多次性关系,出门时有手挽手,但具体关系还需要做进一步调查。
但家属认为,双方手挽手也正常,“可能对方在控制她,不让她逃跑”。
目前,娟娟已回老家上学。家属担心,这段遭遇可能会给娟娟留下阴影。
老王曾在派出所与对方家属有过接触,“他们家属很凶,阿斌妈妈还骂我,说我用小女孩骗钱,说她还给娟娟买了衣服。”老王说,他拿出500元补给购衣款,她一把抓了过去。老王说,对方提出赔偿2万元,但他没有接受,“不管怎样,我要讨回个公道。”
律师说法
若女孩非自愿,男子涉嫌强奸
对此,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娟娟的身份证显示其年龄已满14周岁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就在于双方发生性关系时是否出于娟娟的自愿。同时,如果娟娟在长达20天的时间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那么行为人的行为亦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而行为人的母亲在本案中如果有参与限制娟娟自由,则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犯。
此外,对于家属提出的娟娟实际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一致,那么若能举证证明案发时娟娟未满14周岁,且行为人明知其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娟娟是否自愿,依照刑法,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报料人:佚名 奖100元)
(原标题:离家出走20天后“获救”14岁女孩:“我被软禁、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