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株洲日报 醴陵记者站 张洁 通讯员 郭秀峰)冒充警察骗取多人钱财,并骗得一名女被害人与其同居近一年。2月8日,经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醴陵无业男子殷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去年初至11月期间,殷某冒充醴陵市某派出所民警,通过微信结识被害人顾某,后与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其后以急需用钱、母亲生病等多种借口,骗取顾某4000余元。去年7月至11月期间,殷某冒充醴陵市交警队民警,以母亲生病急需用钱、交警队招协警等理由,多次骗取叶某的财物共计5000元。去年11月4日,被害人叶某报案,殷某被醴陵市公安局抓获。
经审讯,殷某除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外,还承认采取上述作案手段,先后骗取曾某、程某、刘某、唐某等人共计4230元。案发后,殷某通过其家属赔偿上述被害人136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