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6月9日电(通讯员 林靖琦)6月8日,湖南省株洲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黄某、熊某涉嫌抢劫、盗窃罪一案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查:2013年正月一天,贵州籍犯罪嫌疑人黄某、熊某、曾某(在逃)在同乡的婚宴上认识,并相约来株洲搞钱。2月17日,三人窜至株洲县汽车站边上的居民楼进行盗窃。在敲门无人应答的情况下,由曾某开锁,黄某进入室内盗窃,熊某望风。在三名犯罪嫌疑人进到第四户居民家中时,黄某在主卧室盗的一根1.52克的铂金项链,之后又到小孩房间盗的现金1570元,在准备离开时顺手将客厅的两包芙蓉王烟盗走。正在下楼之际被对面的邻居发现并报警,犯罪嫌疑人黄某往楼下逃窜,正好与赶来的渌口派出所的民警相遇,黄某于是掏出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对着民警脸部身上进行喷射并反抗、挣脱,致使两位民警和一位协警受伤。黄某最终被民警制服,经鉴定:铂金项链价值777元,两包芙蓉王烟价值46元。
目前,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涉嫌抢劫、盗窃罪;熊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