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女士拨打本报广厦热线82205019,称家里已经买了两套房,现在想再买一套小户型进行投资,咨询可不可以提取她和丈夫公积金账户里的20多万元钱。在得到政策不允许提取的答复后,彭女士失望地挂了电话。
此后第二日,彭女士再度来电。说了一句“已经在网上找到了套现办法”,便匆匆挂了电话。
在网上找到了提取办法?记者纳闷,百度输入“公积金套现”字眼,发现有不少人咨询如何套现公积金,更是有人发现“商机”,在论坛、贴吧里贴出联系方式,提供“公积金套现,事后付款”服务。
暗访:交30%左右“手续费”,不成功不收费
一位市民在某论坛咨询可否做公积金套现,17条跟帖,内容均是表示可以帮忙提取,但要收取15%-35%的手续费。一位自称为“专业中介人士”的网友,甚至表示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办完”并贴出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拨通该号码,得知有人想提取公积金的额度超20万元后,一位男子兴奋中有些警惕。在询问了“套现者”的户口、工作单位、房产等信息后,才开始接受咨询。该男子表示,想提取公积金,如果已有两套房,要买第三套房可能提不出,但“有其他办法”。
“把第二套房子的房产证拿来,还有孩子的户口本,我可以帮你做。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大概可以提账户里二分之一的钱,如果有两个人的名字,就只能提四分之一。事成后付款,但付款前你要把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放在我这里,付款后给你。”记者进一步咨询到底怎么提,该男子表示:“自有方法,有人可以做,不用问这么多。”
记者咨询了长沙另一家正规中介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以买第三套房还是装修的名义,都可以做公积金提取,“买房的话就提供第三套房的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以装修的名义提取就提供装修合同和装修发票。”该人士表示,手续费在30%左右,但也不能保证审核能通过,“是违法的,有风险。以前好提些,现在难了,如果审核通不过也不会追责。”
政策:购买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公积金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5月14日印发的《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中明确规定,有9种情形不允许提取公积金。而其中“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及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第3套及以上住房(已注销的住房套数(限一套)可不计)”赫然在目。
此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偿还商业用房、独栋别墅、联体别墅贷款本息的,也不允许提取公积金。
“这些中介估计是给他们做一套假的购房手续,具体是怎么操作我也不清楚。”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很严格,买第三套房或者装修房子,按政策是绝对不能提取公积金的,是违法行为。
律师:市民不可心存侥幸,或追刑事责任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叶翔锋表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只有为了购房、建房、翻修大修自住房,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出境定居等情形时方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所谓的“公积金套现”如超过该条规定的范围即属违法。
“中介要套现,就要伪造材料和公章来欺骗公积金部门。一旦被查出来,中介要受罚,委托方不仅要退回款项,甚至也要被罚款或承担刑事责任。”叶翔锋提醒广大市民,长沙目前套现公积金的情况尚不多见,但大家切不可心存侥幸。
法规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年8月9日印发的《长沙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中
第十一条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或者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提取或者贷款金额,并记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规定:对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咨询或投诉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