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9日讯 “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你浏览网页时,可能会被这些词语所吸引,但这很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陷阱。今天上午,省工商局通报了今年我省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并首次公布网络传销十大案例,最大的涉案金额达5亿元。
省工商局统计,传销在网上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的,就是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集中散布传销信息,诱骗网民上当。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面目出现。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在互联网上发展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返利等,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
“在遇到相关创业、投资项目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其商业模式。”省工商局提醒,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只要你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请提高警惕,没有这么轻松就赚大钱的事。■记者 刘玲玲 通讯员 于剑新
涉资过亿的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一、“11.13”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0年11月13日,长沙市公安局“局长信箱”收到大学生张晓霞(化名)父亲写的举报信,反映其女儿被骗入传销组织。经长沙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张晓霞卷入了一个庞大的传销组织。该组织以浙江台州人为骨干,在长沙市以“做工程、修地铁、卖服装”为幌子,陆续骗取涉及广东、福建、安徽、浙江等多个省份的人员加入,最多时达2000余人。截止2011年3月31日,专案组捣毁该组织传销窝点351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79名,收缴银行卡157张,暂扣涉案车辆10台,涉案金额约1.5亿元。
二、“康强国际”网络传销案
“康强国际”网自2010年11月运行以来,以“上海康强”公司为掩护,以销售“香港康强”原始股为幌子,以原始股增值预期和发展下线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和发展会员,收取会员会费标准为每人3500元至108.5万元不等。2011年3月,常德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后,立即侦查,5月19日收网。先后抓获刘某、岳某等犯罪嫌疑人11名,批捕7人,查扣、冻结涉案资金物资2000余万元。
三、“3.15”特大网络传销案
2011年3月,衡东县发生一起保健品消费纠纷。经查,郭某经上线宋某介绍,通过购买“美国FKC国际有限公司”保健品,取得“FKC公司”网上“超级连锁店会员”经销资格。按“FKC公司”销售模式,以消费返利为诱饵,在衡东发展200多人为下线,涉案金额达51万元。经侦查,该案涉案金额达12亿元,涉及成员20余万人,涉案地域覆盖湖南、香港20多个省市地区。
四、“ESL”特大网络传销案
2011年2月,湘潭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杨某等人以销售“美国石油原始股”为由,在湘潭发展会员加入。现查明:自2010年10月以来,马来西亚籍人迈克以澳门为基地,建立卓越控股有限公司(简称“ESL”),依托建立在美国的互联网服务器,通过骨干成员在全国建立网络传销团伙,以推销“ESL”网站美国石油原始股权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1000美元(7000人民币)以上的会费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在全国十个省市发展会员三万多人,涉案金额达5亿元。2011年7月14日收网,逮捕犯罪嫌疑人14名,刑事拘留14人,查封冻结非法资金物资6000万元。
五、“3.30”特大跨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0年7月以来,以张某为首的传销团伙,在湖北省武汉市,以“湖北兴鄂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展涉嫌“纯资本运作”的传销活动,涉案人员多达2100余人,遍及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1亿余元。2011年7月,湘阴县公安局成功破获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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