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度如何监测
《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列出了湖南的改革时间表。
2014到2016年,是重点突破阶段;2017到2018年,是集中攻坚阶段;2019到2020年,为完善制度和成果巩固阶段。
不过,改革是个复杂而艰难的事,如何保证各地方、各部门按时按进度完成任务呢?
从省“深改组”制定的进程监测表上,可以看出。以省编办为例,假设它2014年7月到12月的任务是“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那么,它7月份的目标任务会有两项,“审核改革单位‘三定’职能”和“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调研摸底工作”。
若省编办按时制定了“机构三定方案文件”和“具体的改革建议调研报告”(分别对应上述两项任务),且“作业”符合要求,意味着它7月份的任务完成。
从8月到12月,省编办还有别的任务。每完成一个月份的任务,进度条上增加相应比例。
12月过后,若进度条显示为100%,意味着,省编办牵头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按照上述办法,省委改革办和省委省政府督察室会对各单位当月改革任务进行核查和实地随机抽查。被核查单位,需要提供会议纪要、调研报告、实施方案、制度成果等“作业”,证明自己所负责的改革事项是按时按质完成的。
湖南省“深改组”文件中提到,监测工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或邀请第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当然,这个评估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是否有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保证评估体系的权威?如何让第三方参与,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