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具体改什么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那么,哪些具体事项会进入议程?
省委改革办提供的资料中,把改革事项分为三类:
一类是“中央统一部署的重大改革事项”。“这一类主要是落实推进,中央出台总体方案后,地方负责落地。”省委改革办一名工作人员解释。
另一类是“省市主动作为的重要项目”,中央有精神,或者只有原则性的意见,得省里自己拿具体方案。湖南今年着力推进的9大类48项改革,大多属于这一类改革事项。
48项中,有一项是“在湘江流域开展环境保护行政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这种具体鲜明地方特色的改革事项,别的省份也有,如河北的“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机制”,北京的“研究人口调控、完善交通治堵机制”。
还有一类,是“影响深远的试点项目”。
“这类项目,或许没有纳入‘深改组”计划,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文件规定怎么做,只有大的方向,但它在现实中又挺重要,地方也有试点的积极性。”上述改革办人士说,“那么,上报中央改革办备案同意后,就可以先行先试。”
上述改革事项中,最引人关注的是“15项”。
15项,涵盖经济、文化、司法、行政等各个方面。
今年7月,湖南“深改组”专门发文,从48项中挑出15项,作为湖南今年改革的重中之重。
15项中的每一项,都明确了负责的专项小组。
如“试点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项,由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参与单位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多个部门。
这项改革目前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8月19日《湖南日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批准,长沙中低速磁悬浮轨道交通工程,将率先采用PPP(公私合营)模式建设和运营。其中,政府持股62.5%,企业持股37.5%。
“试点成熟后,就要总结经验,制订方案,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就可以推广执行。”上述改革办人士说。
15项试点改革事项,属于经济体制改革范畴的最多,占了三分之一。
“当前正处于‘三期’叠加期,‘稳增长、调结构’压力大,对经济拉动、民生改善立竿见影的改革事项,省领导格外重视,会尽可能往前排。”上述改革办人士如此解读其中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