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跟我一起回去,必须得发生点什么" 男子送女子回家将其强奸

  株洲晚报11月10日讯 (记者 肖蓉 通讯员 谭力嘉)20岁的小云(化名)在与朋友聚会后,朋友的朋友答应送她回家,但没想到该男子却把她带到一处无人的门面,用暴力手段胁迫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昨日,记者从芦淞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了解到,该男子因涉嫌强奸已经被警方刑拘。

  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小云应朋友之邀一起吃夜宵。朋友还邀请了一名叫刘康(化名)的男性朋友,三人聊得很尽兴,刘康还喝了不少酒。

  吃完夜宵之后,因为刘康有摩托车,又和小云顺路,朋友就委托刘康将小云送回合泰的家中。

  然而在送小云的路上,刘康不停地和小云聊天说话,小云也被这个健谈的小伙分散了注意力。等停车时,她才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家,而是到了高家坳附近一处无人的门面前。

  此时,刘康一把掐住小云的脖子,将小云拖到门面里的包厢内。尽管小云哀求刘康不要这样,但刘康仍旧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小云独自回到家中,在微信聊天中向刘康讨要说法,但刘康却不承认这一回事,还说想跟小云谈恋爱。第二天,小云向派出所报案。

  近日,刘某被芦淞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民警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康今年24岁。办案民警称:“刘康认为,如果女孩子跟他一起回去了,不发生点什么事情,会觉得丢面子。他的思想道德方面出现了扭曲。”

  目前,刘康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