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记者 薄庭庭

  通讯员 黎铁梅

  人到中年的朱勒坐在沙发上,试图用玩具安抚正哭闹的女儿恬恬。周悦坐在一旁看着孩子,手足无措。她是恬恬的生母,而在女儿眼里,她是要把自己从“爸妈”身边带走的阿姨。

  法官走进房间打破了尴尬局面,她抱起恬恬指着周悦说:“好孩子,这也是你妈妈。从现在起,你就有两个爸爸两个妈妈了,她们都爱你,你比其他人幸福多了,有这么多人喜欢你。”话后,她让周悦抱抱孩子。孩子进入怀里的那一刻,周悦笑了。

  这是近日发生在资兴市人民法院内的一幕。在历经两年曲折后,周悦、朱勒这对生母、养父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官司终于画上句号。

  母亲住院时孩子被送人

  周悦比丈夫郑舒大一岁,已过而立之年,两人才有了女儿恬恬。2010年11月,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父亲郑舒抚养,当时,恬恬刚满一岁。

  2012年12月,两人协议变更抚养权,恬恬改由母亲抚养。不久后,周悦因精神受刺激住院治疗两个月。其间,郑舒离婚后去了广州,无力抚养女儿的他与周悦的嫂子一起将恬恬送给了朱勒抚养。

  37岁的朱勒已有一个女儿,但眼睛有残疾,所以一直想再收养一个孩子。收养恬恬后,朱勒对她十分疼爱,恬恬也很懂事乖巧。

  生母养父对簿公堂

  周悦出院后,得知女儿被送走,伤心之余要求朱勒将孩子还回来,但遭拒绝。2013年7月,周悦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朱勒收养行为无效。

  “郑舒将孩子交由朱勒抚养时,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到民政部门走正规的收养程序,所以收养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去年1月,法院判决朱勒收养行为无效,应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将孩子交还周悦。朱勒上诉,同年7月,郴州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与此同时,朱勒也将周悦告上法庭。2013年11月,朱勒起诉要求周悦赔偿其抚养孩子期间的各种费用。2014年11月,资兴市法院判决周悦应支付朱勒收养小孩的生活费、学费共6万余元。周悦上诉,今年6月,郴州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朱勒以周悦未给付抚养费及抚养恬恬几年已有感情为由,一直未将孩子还给周悦。2014年11月,周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朱勒以起诉周悦的案件还在二审期间为由拒绝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即使被行拘也不想放开孩子

  今年8月,执行干警将周悦、朱勒约至执行局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果。朱勒也因拒不履行法定判决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但处罚之后,他仍拒绝归还孩子。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法官认为强制执行对孩子不利。这时,恬恬似乎成了“要不回”的孩子。

  今年10月,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并继续上门做朱勒父亲的工作。此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联系上了朱勒,并将法院的意思转达:若再拒不履行法定判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2月9日,法院执行干警办案时偶遇朱勒,并将其带回法院。办案法官与他权衡利弊,劝他为孩子着想,让孩子回到生母身边。在法官努力下,朱勒同意将恬恬归还给周悦。

  12月10日,办案法官请周悦、朱勒到法院,周悦将小恬带回。

  这起曲曲折折打了2年的官司,终于有了了结。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