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店未经允许在门店使用汪涵肖像,被起诉侵权;餐厅撤下汪涵照片,又换上全智贤照片

11月2日,长沙坡子街湘水谣餐厅,走廊内竖着韩国明星全智贤的广告牌招揽 生意。图/潇湘晨报记者张迪  11月2日,长沙坡子街湘水谣餐厅,走廊内竖着韩国明星全智贤的广告牌招揽 生意。图/潇湘晨报记者张迪

有些人喜欢刘德华,有些人喜欢郭富城,市民文先生的偶像是湖南本土明星汪涵。

文先生在天心区坡子街开了一家名叫“湘水谣”的餐厅,他从网上下载了汪涵的照片,打印了很大一张挂在自己的店门口。这一挂,让文先生站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因未经允许将网上下载的汪涵照片放在自己的湘菜馆门口,餐厅老板文先生被起诉侵权。11月2日,汪涵起诉文先生名誉权纠纷一案在天心区法院一审开庭。汪涵的代理律师表示,文先生的这一举动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还给汪涵本人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要求文先生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庭审中,文先生承认了侵权事实的存在,但对于汪涵方面提出侵权长达10个月的说法提出否认,称“只挂了20天”。承办法官表示,侵权时间还有待进一步查明,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原告律师:消费者冲着汪涵去,造成误导

汪涵代理律师、孚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洪提出,作为“湘水谣”主题餐厅的经营者,文先生未经汪涵本人允许,在店门口使用了汪涵的肖像,属于虚假宣传。

杨洪说,去年年底,汪涵的朋友去到这家“湘水谣”餐厅用餐,发现了这个现象。随后,汪涵方面与之进行过一次沟通,但对方仍未停止侵权,于是才在今年8月底决定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作出相应赔偿。

“他可能是觉得通过这种违法的手段可以带来利益,或者说钱来得比较快吧。”杨洪说,文先生的这一举动不仅形成了不公平的市场竞争行为,也给广大消费者和公众带 来了不利的影响,造成了误解。“已经有消费者提出他们之所以去这家餐馆,就是因为看到了汪涵做的广告,但去吃了之后觉得跟他们想象中应有的水平相差很 远。”杨洪提出,目前已经掌握了这类证据,给汪涵的整体社会评价造成了影响。

杨洪介绍,肖像权是汪涵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尊重,“这次走法律途径,就是想这种侵权行为得到遏制。”对于此次起诉要求的赔偿数额,杨洪表示“暂时不公开”。“要求高,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提高侵权人的违法成本,赔偿并不是汪涵的目的,只是想通过法律使这种滥用肖像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被告店家:只是喜欢汪涵,没想到因此吃官司

站在被告席上,餐厅老板文先生说:“我只是喜欢他(汪涵),在餐厅门口挂了他的照片,没想却吃了官司。”

文先生经营的餐厅位于天心区坡子街内,店内面积有200多平方米。“我就是一个小店子,又没什么名气。”文先生说,将汪涵的照片挂出来,只是“无意间冒出来的一个想法”:“就跟很多人喜欢刘德华、郭富城一样,汪涵是我偶像,就挂了一个头像摆在店门口。”

陪同文先生出庭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他们介绍,汪涵确实是文先生的偶像,“他房间里都贴了好多汪涵的照片。”他们说,挂在餐馆门口的汪涵照片是在网上随便下载的一张图片,“没有意识到会扯上法律,还吃上官司。”

在庭审现场,文先生承认了自己侵权事实的存在,但对于汪涵代理人提出的侵权时间长达10个月的说法提出了否认,称自己只挂了20天就把照片撤掉了。当天,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承办法官介绍,未经当事人许可,将其肖像做了一种商业用途,从事营业性活动,文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