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74.8%的受访打工妹表示
遭遇语言或行为上的挑逗或骚扰
省社科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2009年调查显示,在长沙务工的打工妹65.2%都走进了服务行业。她们教育程度普遍不高,82.4%未婚。
调查数据显示,这些从事服务行业的女性农民工中(文中所指为美容美发、保健按摩、休闲娱乐、酒店、餐馆等正规服务从业人员),有74.8%遭到过语言或行为上的挑逗或骚扰,有47.8%在工作场所遭到挑逗或骚扰。
调查中,近五成的打工妹说,一般都是在为客人服务时,客人对自己的言语挑逗,还有14.5%是客人对自己动手动脚。
在工作场合中,对于别人故意讲挑逗的话或是做挑逗动作的行为,只有8.2%的年轻女性农民工认为这是性骚扰。但同时她们中有64.8%认为这种行为是对自己、对女性的不尊重。
调查中,虽然有73.6%的人认为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积极进行自我保护,但实际上,在认为应该进行自保的人中,有27.6%在面临骚扰时却选择了妥协。总体来说,在遇到挑逗和骚扰时,采取自保措施的仅有46%,另外49.7%的人并未进行自我保护。
她们中,有3.1%的是“因为要保住饭碗”,而忍气吞声,没作任何反映。17%的选择了“与客人周旋,调侃,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每当碰到这种情况,小素的办法就是,“借口换水、加热水什么的,赶紧溜出去,过一会儿再回来”。
在遇到骚扰时,有36.5%的人想得到老板的保护和帮助,但实际上,当真遇到骚扰时,向老板或上级寻求保护的却仅为5.7%。
调查中,也有14.5%的认为遇到骚扰不值得“大惊小怪”,“搞我们这一行的,客人调口味很正常,不能得罪客人。”
[延伸阅读]
邓玉娇刺官案
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涉嫌对当时在该处做服务员的邓玉娇主动进行骚扰挑衅,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向两人,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邓玉娇当即拨打110报警。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2009年6月16日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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