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姐姐,无意得到你的私人隐私照片,你看是删除还是群发,三天期限,你打5块钱给我,我就把照片删了。”
今年4月15日晚,长沙市民汤女士接到这样一条短信,这才意识到,前一天被偷的iPad有“麻烦”了。几番短信来往后她才明白,所谓“5块钱”,实际上是5万。
4月14日下午3时许,汤女士把车停在人民路某大商场,随后离开。据嫌疑人徐某事后交代,他发现汤女士开着一辆宝马车,“就用遥控干扰器按了一下”。徐某称,他见汤女士离开后,打开车门将驾驶室座椅下的一个装着iPad的手提包拿走,顺着人民路往东走出一两百米后,又反方向乘车回到了五一广场文运街某招待所。
“后来翻看平板电脑看到有裸照,还有她的个人信息,就想从她身上搞钱。”徐某说。
汤女士证实,4月14日下午5时许,她返回车内后发现手提包不见并未报警。直到第二天晚上接到一条陌生短信后,才意识到自己存在平板电脑里的个人信息泄露了。
汤女士说,最初自己还想着与对方“私了”,到16日下午,她才决定报警。
4月17日中午,汤女士按小偷要求存入指定账号9000元钱。警方顺藤摸瓜,在五一广场文运街某招待所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当场收缴刚取出的8500元现金和盗窃的平板电脑。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徐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对被害人实施了威胁、恐吓并强行索要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其行为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又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日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对徐某因涉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承办检察员提醒,受害人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要及时报警,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犯罪更要积极配合调查,试图通过“私了”等方式处理并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