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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律师质疑高速收费“缺斤少两”申请政务公开

A-A+2014年3月15日09:27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长沙3月14日电(记者谢樱、史卫燕)时值“3·15”消费者维权日,不少消费者都选择在此时,对自己遭遇的权益被侵害事件进行维权。14日,湖南省金洲律师事务所甘元春律师来到湖南省交通厅,针对高速公路收费“缺斤少两”的现象,申请进行政务公开。

  “京珠高速上长沙李家塘收费站至株洲北收费站,我开车实测距离为21.3公里,但轿车却收费17元。工作人员称收费是按44.6公里收费,多出了一大半,实在让消费者难以理解。”甘元春说。

  在甘元春提交的申请表上,他还列举出了长株高速公路“株洲东”至“榔梨站”只有28公里,却按41公里收费的现象。

  “有工作人员向我解释,多出来的里程是将高速公路的连接线算了进去。”甘元春说,“有的路段,连接线比正路还长,事实上很多车辆根本就没有经过连接线。但不管你走没走,都要交这个钱,我觉得这不合理。”

  甘元春告诉记者:“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公开高速公路所涉连接线收费的依据。比如制定‘李株段’收费标准是否经过听证,若经过听证,希望相关部门能将听证资料公开。”

  此外,甘元春还申请将多条高速公路多年来的收费收入的用途及开支的具体情况公开。

  甘元春的举动引发不少市民的支持。一些受访市民表示,公路是公共产品,理应突出其公益性、透明性。公路收费标准是不是合理、是不是过高,都应当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而有关职能部门从不公开、一致缄默的态度,令公众感到不满。

  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南省交通厅已经受理甘元春提交的申请,将在15天之内给予正式回复。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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