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峨眉山市委副书记秦福荣。
四川新闻网北京3月7日讯(川网集团两会报道组记者 戴璐岭) 去年7月,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峨眉山市委副书记秦福荣今日在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建议将重阳节设定为法定节假日。
秦福荣表示,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和除夕、清明和中秋一起并称为中国传统的四大祭祖节日。而自2008年起增设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为三个假日,直接体现了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面发展观。清明、端午、中秋、除夕等传统民俗节日,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而把这些传统节日变成法定节假日,体现了政府对民俗文化的尊重,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认可。他建议把传统节日中历史悠久且唯一列入法律条文的老年节(即重阳节)纳入法定假日的调配安排之中,增设老年节为法定假日。
秦福荣称,重阳节,从传统节日到法定节日,从法定节日到法定假日,体现的不仅仅是民众要依法守法,更重要的是国家政府也要依法守法。“重阳节,不仅仅是老年人要过节,更重要的是子女的看望和陪伴。”从守法也就是履行法律义务的操作性上讲,作为劳动力应该都是为人子女者,对于身处异地的子女要“常回家看看”,缺的不是孝心,而是休息权、休假权的保障。
秦福荣建议,为了实现“常回家看看”这一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再只是老人的一厢情愿,建议增设重阳节为法定假日有两套方案可备选。
1、增设重阳节法定放假1天,保留“五一”和“春节”现行放假时间安排,使我国的法定假日从11天变为12天,继续保持我国公共假期处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增设重阳节法定放假1天,恢复五一节黄金周放假3天,保留“春节”现行放假时间安排,使我国的法定假日从11天变为14天,让我国公共假期处于发达国家水平。
(原标题:秦福荣:建议将重阳节设定为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