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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拒绝撤回起诉 求判被告无罪

A-A+2013年9月14日16:58金羊网-羊城晚报评论

  【庭审直击】

  公诉人

  拒绝撤回起诉 求判被告无罪

  13日下午3时,南县人民法院,开庭两小时后,益阳中院当场做出被告人陈新平无罪的判决。令人意外的是,公诉人也当庭请求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无罪。

  旁听人员挤爆法庭

  下午2时30分,南县人民法院门口挤满了前来旁听的人员。其中有陈新平的亲属朋友,还有南县一中的教职工及政府部门相关人员100余人。

  陈新平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开庭前,法院给了他50个旁听证,“根本不够用!”由于律师预计可能会当庭判无罪,不少亲友都想前来见证。

  开庭后,记者注意到,这个能容纳120人的法庭全部坐满,还在大量旁听人员坐在台阶上或站着旁听。

  公诉人求判被告无罪

  开庭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依然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但没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而辩护人和陈新平则继续做无罪辩护。

  但不久后,风云突变。原来称“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成立”的公诉人在陈词中表示,根据新的刑诉法,“本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新平故意杀人罪不成立。

  公诉人的说法立即引起法庭一阵骚动,审判长两次发问:“公诉人是否撤回起诉?”但公诉人回答:“不撤回起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审判长表示,由于本案控辩两方均认为故意杀人证据不足,因此本案不存在争议焦点,不需要对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命案必破”是冤案元凶?

  这厢公诉人请求判被告无罪,那厢辩护律师也“跑题”了,辩护人杨金柱声称,此案是典型的冤案,并当场为“益阳公检法”“上课”,要求对此案作“深刻反思”。

  杨金柱表示,本案的意义在于对此冤案的反思。首先是公安机关“命案必破”的指导思想,“命案一定就能破吗?破不了就易造成冤案!”

  杨金柱接着说,检察院和法院都要反思,“这个案子证据这么大问题,第一次还可以说审查不严,省高院发回重审后,还审查不严就说不过去了。”

  受害人家属心情复杂

  在被告人做了长篇坚称无罪的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半小时后,再次开庭。审判长宣布:被告人陈新平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陈新平故意杀人罪不成立。待判决生效后,将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旁听席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陈新平的父母、姐姐、哥嫂在一刹那激动万分。

  记者留意到,受害人的亲属则表情复杂。一位陪受害人姐姐一起旁听的亲属说:“陈新平不是凶手,那凶手到底在哪里?”

(原标题:南县校园杀妻案 蒙冤丈夫被押5年终洗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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