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杀所致?
恩爱夫妻如何会成为杀妻凶手?“凶手”姐姐陈金枝对羊城晚报记者说:“我绝对不相信弟弟会杀人,特别是杀恩爱的妻子。”
益阳市检察院的公诉书指控,2007年5月25日至27日,被告人陈新平在家中发现有数条别人发给妻子蒋毓筠的暧昧短信,十分气愤。5月28日19时30分左右,蒋毓筠准备前往南县一中校内超市上班,陈从杂屋窗户看见后,想就暧昧短信一事理论,将蒋喊入杂屋,蒋回避要冲出杂屋上班。正值气愤的陈新平用手抓住蒋手臂往床上用力一拖,两腿夹住腋下,随手拿起放在床上一个铁制衣架,按压在蒋颈部,致蒋死亡。陈为了掩盖其杀人事实,于当晚9时左右再次来到杂屋,拿上蒋的鞋子与钥匙,背上尸体到车库,将尸体藏在车库一楼楼梯下,并用三把大扫帚掩盖尸体。之后,沿车库西头楼梯上综合办公楼,从窗户把钥匙扔出,再将死者鞋子放入二楼女厕所水箱内,后又将作案工具铁衣架丢进垃圾箱内。经法医鉴定,蒋系机械性窒息(勒颈)而死亡。 编辑: 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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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度审理
益阳市检察院提出公诉后,迎来的是漫长的审理过程。陈新平另一位代理律师龙中阳说,一个故意杀人案经历了六次审理,三次被认定有罪,又两度推翻了有罪判决发回重审,在司法实践中极为罕见。
2008年6月2日,益阳市中院判处陈新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9月26日,湖南省高院维持原判。
2009年6月4日,湖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进行再审。
2010年4月14日,湖南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发回益阳市中院重审。
2010年10月20日,益阳市中院第二次认定陈新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行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8月30日,湖南省高院第二次裁定撤销益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龙中阳认为,这个案子最大的问题是证据不足,除了被告的口供,几乎没有其他客观证据。
“四无”冤案?
六度审理的后面,是陈新平一家长达六年多的不断上访。陈新平不断强调自己是“四无”冤案:无杀人动机、无杀人现场、无杀人凶器、无杀人关键证据。
陈新平告诉记者,他和蒋毓筠相识于13年前,两人一见钟情,1997年5月举行了婚礼,夫妻俩感情一直很好,很少斗嘴。陈新平的姐姐说,事发后,南县一中的老师说“如果陈新平都会杀老婆,天下就没有好男人了”。
对于指控书所称发现暧昧短信导致杀人说法,陈新平坚称,他并未发现其妻收到过相关短信,两人从未因此吵架,更不会因此杀死妻子。
法医尸检蒋毓筠的死亡时间,是5月28日19时30分至20时30分之间。据陈新平陈述,其岳母及多名同事均可证明,他此间一直在屋旁十字路口看女儿和别人玩游戏,还有校门口的录像为证,8时30分后才带女儿回家洗澡。
起诉书认定的杀人现场在杂屋,但奇怪的是,公安人员案发当天就已搜查过杂屋,但案卷中却找不到笔录,也未封锁现场。
一审判决书里面的移尸时间是“当晚9时左右”,移尸路线是“背上蒋的尸体沿黑暗处至综合办公楼车库中间楼梯”。
在南县一中校园内,陈新平现场给记者指路线:从“杂屋”至车库楼梯间,必须经过校内的交通大道,相距180多米。“当晚皓月当空,校园灯火通明,人流不息,且校门有电脑监控,我陈新平怎能穿越电脑监控和密集人流移尸呢?”
判决书中说“随手拿起放在床上一铁制衣架,按压在蒋颈部致蒋死亡。”但杀人凶器是铁制衣架的说法遭遇致命缺陷。
陈新平的律师称,死者致命伤是一条较深的环形索沟,法医鉴定索沟的直径为0.3厘米,而衣架经鉴定直径为0.34厘米。“直径0.34厘米的螺杆能拧进0.3厘米的螺帽吗?”在13日的庭审中,陈新平如此发问。
另外,在此案中此“凶器”亦不知所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