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衡南一对少年夫妻嫌儿累赘连卖三孩子

A-A+2013年9月12日18:50法制日报评论

  2012年9月小玲生下第五个小孩,此时小福两夫妻租住在南华大学旁,同年12月一邻居告诉小玲,附近某社区的一对夫妇没有生育想带一小孩,后来小福夫妻和该夫妇商定以10000元钱成交。

  两夫妻两人卖小孩的行径被小玲父亲知晓后,曾一度被其要求写保证书不得再有类似卖儿行径,但年少无知,行事荒唐的两夫妻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年近七旬的老人家忍无可忍,只得到派出所报案。

  检察官提醒:在一些法律意识较淡薄的地方,尤其是农村,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己亲生子女,“送人”或者卖掉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其实不然,我国刑事法律明确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以拐卖父母儿童罪论处。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告诫为非法获利而出卖自己子女的父母,承担其自己应有的责任,不要铤而走险。

[上一页] [1] [2]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